《广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正式出台
2024-02-19     0

  ■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,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涉及地方保护、所有制歧视等问题

  ■多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,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

  ■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,健全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。对民营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,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

  ■推动监管执法向主动服务型转变,“无事不扰、有求必应”,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扰

  ■落实党政干部与各类所有制企业交往正负面清单制度,严肃查处在涉企服务中懒政怠政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

  目前,我区民营经济总量占全区GDP比重达六成,提供城镇就业岗位超过八成,经营主体超过435万户,民营企业已成为支撑我区发展的重要力量。2月5日,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《广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,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关于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,日前正式出台《广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。

  《若干措施》围绕民营企业关切,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促进公平竞争、强化要素支撑、加强法治保障、优化涉企服务、营造良好氛围等五个方面,提出了20条企业急盼、务实管用、近期见效的重点政策措施——

  聚焦公平竞争,优化发展环境。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,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涉及地方保护、所有制歧视等问题。开展行政审批、许可、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清理规范工作。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,做好服务对接,加快项目落地实施。

  聚焦要素支撑,加大政策支持。多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,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融资获得感。建立健全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,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。继续实施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财政补贴政策,引导企业持续强化研发经费投入。加强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,优化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程序。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,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。

  聚焦预期稳定,健全法治环境。推动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、督查、巡视巡察等制度常态化对接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,健全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。对民营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,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。

  聚焦企业关切,优化涉企服务。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设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专区,打造联系服务经营主体的“总客服”。推动监管执法向主动服务型转变,“无事不扰、有求必应”,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扰。持续跟踪督办各类企业反映问题协调解决。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“三个一”工程,健全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。强化民营企业应急援助服务,帮助民企克服困难、走出困境。加强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,让企业对现有政策应知尽知、应享尽享。

  聚焦亲清政商关系,营造社会氛围。落实党政干部与各类所有制企业交往正负面清单制度,严肃查处在涉企服务中懒政怠政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。促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。大力培树“桂商”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,依法严厉打击以民营企业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,降低企业维权成本。

  《若干措施》的出台,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,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难题和经营主体长期反映强烈的痛点、难点、堵点问题,支持民营经济最大限度释放活力潜力,加快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
  来源:广西新闻网-广西日报南宁讯(记者 岑琴)